2025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5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29号(主校区)
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文汇路(渤海校区)
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族大街128号(孟村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京开北路(河间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扁鹊大道89号(任丘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春霖街15号(肃宁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河城街支路(献县学院)
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杂技大世界西侧(吴桥学院)
二、录取原则与条件
1.严格执行生源省高考投档录取有关规定规则,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加试要求,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优惠加分政策。
3.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参加后续(征集)志愿录取。
4.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专业录取时,我院认可河北省普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认可河北省投档规则,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5.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6.男女比例不限。
7.我校所有专业无选科要求。
8.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三、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结果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五、学费、住宿费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500—1200元/年。
学费减免或资助:按国家政策。
六、中外合作办学
中韩合作项目: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外合作办学)是我院与韩国又松信息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3年,韩国又松信息大学派遣优秀教师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任教,学生毕业达到培养要求,获得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学生专科毕业后,可自愿申请到对方院校继续就读,获得对方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国教育部认证。
七、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0317-5489409(渤海校区)
0317-6766333(孟村学院)
0317-3276650(河间学院)
0317-2223258、2221825(任丘学院)
0317-5166186(肃宁学院)
0317-4608381(献县学院)
0317-7366176、7363609(吴桥学院)
邮政编码:061001
学校网址:http://www.czvtc.cn
学院微信公众号:cz-czzz